砂、石含水率是混凝土生產實踐中經常遇到的問題,如何將理論配合比轉化成生產配合比,砂、石含水率是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怎么處理砂、石含水率的問題呢?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guī)范》JGJ55-2011在進行配合比設計時,默認混凝土各原材料處于干燥狀態(tài),在配合比設計時不考慮材料本身含水狀況。對于生產中的砂、石含水率通常按下面公式調整用量:
濕砂質量=ms×(1+a%)
濕石子質量=mg×(1+b%)
生產需要水質量=mw-ms×a%-mg×b%
式中,ms、mg、mw——為單位體積混凝土中干砂重、干石重、水重;a%為砂含水率;b%為石含水率。
按照這種方法,顯然把砂、石看成干燥狀態(tài),忽視砂、石自身包含的水分,即吸水率。
有種觀點認為,應該把骨料的吸水率作為一個因素進行考慮,并認為骨料自身吸收的水分不會釋放到混凝土拌合物中參與水化反應?紤]砂、石吸水率這部分用水量后可以防止砂、石吸水對混凝土工作性的影響。因此,在進行調整時,認為骨料是飽和面干狀態(tài),在進行用水量調整時采用下列公式進行計算:
濕砂質量=ms×(1+a%)
濕石子質量=mg×(1+b%)
生產需要水質量=mw-ms×(a-α)%-mg×(b-β)%
式中,ms、mg、mw——為單位體積混凝土中干砂重、干石重、水重;a%為砂含水率;b%為石含水率;α%為砂吸水率;β%為石吸水率。
假如砂的含水率為a%,則濕砂中符合我們理論配合比需求的干砂的量:ms=濕砂的量×(1-a%),根據那么我們一知理論配合比中干砂的量可以,求出濕砂的量=ms÷(1-a%)。也可以求出這些濕砂中含有的水量=ms÷(1-a%)×a%。同理可以得出石子中含有的水量=mg÷(1-b%)×b%。
生產需要水質量=mw-ms÷(1-a%)×a%-mg÷(1-b%)×b%
這三種調整方法,混凝土用水量具有的差異性,如果您感興趣的話可以算算,您認為哪個更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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